新华网成都5月14日电(记者周相吉) 14日17时30分左右,四川宜宾市公安局在该市新闻办主持的新闻发布会上宣布,宜宾“5·12”公交汽车放火案已告破。
宜宾市公安局副局长廖方伦在发布会上表示,通过物证指向、亲属辨认、指纹对比、DNA锁定,确定现场唯一死者为余跃海。
经调查取证,余跃海是本案作案人。5月12日15时55分许,余跃海乘坐电三轮离开其住地,手中提有一蓝色包装袋,袋内装有盛满汽油的白色塑料桶。16时45分许,余跃海到达南门桥北桥头女学街口公交车站,并在此逗留。16时56分许,余跃海在此登上路过的14路公交车中门,手中提有从其租房处离开时提的蓝色包装袋。16时58分许,余跃海在行驶中的14路公交车中门处倾倒汽油并用打火机点燃,引发公交车燃烧。廖方伦说,上述过程通过证人指认、现场勘查和检验结论证实、相关的视频资料证明等得到证实。
公安机关表示,调查排除其他人员参与共同作案的可能。综合上述情况,“5·12”公交汽车放火案系余跃海个人实施的极端行为,调查获取的证据等符合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》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破案条件,因此宣告破案。
“5·12”公共汽车放火案件发生后,宜宾市检察院派专人从立案、侦查到破案进行了全程监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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